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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1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邯郸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双随办《关于编制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邯双随机办〔2022〕9号)和《邯郸市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市局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1日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特制订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抽查

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对公路工程、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运集散地、出租客运和城市客运等领域的检查。全面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认真做好新平台的启用

旧平台将于2023年3月1日停止运行。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务必依托新平台制定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依托新平台按年度抽查计划制定相关抽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抽查检查。要对执法人员做好新平台日常培训,确保新平台正常使用。

三、落实抽查方式及流程

按照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每次抽查均要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实现“工作平台之外无抽查”。执法检查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也要按照本单位抽查计划,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抽查工作。

四、严密组织随机抽查

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五、合理及时调整抽查计划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如后期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计划报局政策法规处,并说明调整理由,再报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备案,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邯郸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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